楼主: 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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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蒙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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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7:56:50 | 只看该作者
8、功兮过兮
甘罗一计成名的时候,只有十二岁,标准的儿童一个。十二岁的时候,曹三还在为时常尿床而烦恼羞愧,甘罗却已经将他的一肚子坏水遍撒燕赵大地。虽然,而我将议论之。
试析甘罗此计,恫吓张唐,出卖燕国,讹诈赵王,可谓阴损狡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甘罗所为,背信弃义,惟利是图,诚小人也。或说,河间五城和上谷十一城终究是活生生地落入秦国的腰包,甘罗其有功于秦,何责之苛也!于此论点,吾人未敢苟同。甘罗只是个短线操盘手,只顾眼前,不及长远。甘罗貌似两头获利,殊不知,如此一来,秦国失信于天下,其本来就不怎么美妙的国际形象,更是雪上加霜。不仅燕国恨秦之背信弃义,赵国也恨秦之敲诈勒索,早为日后荆轲刺秦、赵高亡秦张本。好在当时秦国太过强大,六国之灭已成定局,甘罗之过不及显也。
司马迁评价甘罗道:亦为战国之策士,然非笃行之君子。可谓深中其害。在更为古老的岁月里,我们的祖先曾是无限高大,让人神往!政治存一种温情,战争带一种浪漫。宁废此身,而义礼不可灭。等到周室衰微,诸侯争霸,百家学说纷起,各为鼓吹。天下之乱,始于人心之乱。礼义廉耻,日渐沦丧,利欲功名,甚嚣尘上。为国君者,帝道不可期,王道不能待,惟亟亟于目前,尔虞我诈,争致霸道。最后一个梦想以德服人的不合时宜者,或许就是宋襄公吧。
宋襄公与楚成王战于泓水之上。楚人正渡河,目夷曰:“彼众我寡,趁其正渡之时击之。”宋襄公不听。楚人渡河毕,尚未列队,目夷又曰:“可击。”宋襄公曰:“待其已陈。”楚师列队完毕,宋襄公这才发令进攻。结果宋师大败,襄公伤股。国人皆怨公。公曰:“君子不困人于戹,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兵以胜为功,必如公言,即奴事之耳,又何战为?”子鱼责备得是。人当笑宋襄公之迂腐冥顽,也当敬其宁吃败仗,而大节未敢夺。及宋襄公薨,一个时代随之永恒逝去。在这个时代之前,我不知道该加以怎样的定语。
到战国末年,天下尤趋谋诈也。于是有孙子吴起,于是有苏秦张仪。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名十二岁的儿童,本该是以尿床为己任的花样年华,却出落得不择手段,急功近利。儿童尚且如此,况大人乎。观乎甘罗,已知礼崩乐坏,人心不古也。曾几何时,礼乐早已荡然无存,笑贫不笑娼变成心理常态,捉鼠方为猫成为人生圭臬,君子小人不足为辩,权势金钱九鼎一言。
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就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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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7:57:13 | 只看该作者
9、弄真成假
且说李斯向吕不韦推荐甘罗,吕不韦想了想,也确实认为甘罗比李斯更为合适,就从了李斯。李斯暗呼侥幸,好在此时吕不韦并无杀心,也不知道自己将起杀心。吕不韦已被太后弄昏了头,只想早点摆脱这场噩梦,梦醒之后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考虑。
李斯出门,仰天长叹:“甘罗必死也。高才不寿,惜哉!”其时月明星稀,长空寂寥,天不解语,默然而对。李斯见过甘罗,虽然这孩子架子大得惊人,傲气冲天,但仍不失可爱,李斯看见甘罗,总会不自觉地想到自己那还留在楚国上蔡的两个儿子。他们年纪相仿,际遇却是如此迥异。上苍造物,宁有厚薄欤?杀八武士之时,李斯心硬如铁,绝无怜悯,但想到甘罗将死,他却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愧疚和不忍,以至于他不得不如是安慰自己:杨朱曰:“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前句是,而后句非。侵物以存我,贵贱何如?才智如嗜血之利器,不伤人,则伤己。锋刃两端,孰执一是?我不杀甘罗,甘罗因我而死。予岂好杀哉?予不得已也。
甘罗接到任务,也不推辞,反而甚是欣喜。他年幼气盛,视此为再次展示自己才华的良机。然而,他无论从肉体还是精神上,终究还是太嫩了些。他尚未长成的六尺之躯,正在不可挽回地向墓穴沉去。
甘罗果然把事情办得漂亮而麻利。首先,甘罗宣称嫪毐奸淫吕不韦的使女,按律当下之腐刑。甘罗率人来抓嫪毐时,嫪毐不明究里,吓得面无人色,只是高呼:“李斯救我!”李斯却根本就没有出现,他选择了彻底地置身事外。倒是一群舍人殷勤地围观着,全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嫪毐被拖进一间黑暗的屋子之后,更是不依不饶地疯狂嚎叫。人之将阉,其鸣也哀。甘罗给了嫪毐两耳光,才让嫪毐安静下来。甘罗道:“汝欲富贵乎?”嫪毐点头。甘罗道:“太后欲得汝给事宫中,汝如依允,富贵不可言也。”嫪毐道:“君戏言耶,嫪毐籍籍无名,太后何以知嫪毐?何况太后宫闱森严,惟宦者方可入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嫪毐尚无子息,岂敢轻残肢体。如断子绝孙,虽富贵何为?”
甘罗道:“汝无须忧虑。太后闻汝天生巨阴,欲求相伴枕席。今日诈为阉割,以绝众人之疑,再拔汝须眉,如宦者状,杂于内侍之中以进太后宫。此皆相国之妙计,汝富贵之日,勿忘相国之成全。”
嫪毐大喜,欣然自以为奇遇。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有机会和太后同床共枕。太后可是全咸阳城都知晓的绝色美人,又正在韶华之年,权势富贵更是别无女人可及,这种档次的软饭,朝食夕死可矣。他想到李斯对他说过的那句话:“天赋异禀,必有所用。”李斯啊李斯,你真有先见之明。
甘罗又道:“此事当秘,汝其勿泄。倘有人得知汝假冒宦者,淫乱后宫,汝不知所死处矣。”
于是嫪毐伪装受刑,卖力惨叫,声传百里,闻者色变。甘罗再取驴阳具及他血,盛于金盘,出门传示左右,血肉模糊的一大团,任谁也不敢细看,尽以为嫪毐之具,传闻者莫不骇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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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7:57:32 | 只看该作者
10、辉煌的第三者
嫪毐顺利入宫。太后一见其俊秀的模样,已自动情,不待入夜,便令嫪毐侍寝。太后美艳的容貌,已是天下少有的燃情火苗,其尊贵的身份,更是人间无二的催情春药。嫪毐血气上涌,顾不得臣子的礼节,只欲尽男人的本分。正所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鏖战缱绻,不知东方之既白。太后大畅所欲,以为胜吕不韦千万倍也,于是叹道:“未料闺房之乐,一妙至斯。若有他乐,吾不敢请也。”自此,太后绝爱嫪毐,朝夕不肯少离。
饮水不忘挖井人,太后乃厚赐吕不韦,以酬其举荐之功。吕不韦收到太后送来的礼物,心中百感交集。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是该诀别的时候了,你从赵姬到太后,我从贾人到相国,我们彼此经过,又互相折磨。往事种种,或快乐或痛苦,且一笑而过。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世事皆如此,爱情何得脱?天地犹在,与君永绝。这不是最好的结局,却已是最终的结局。虽然你已经并不在意,然而我还是要选择忘记。人生何事不可怜!更那堪回首,当日初见。
太后的旧爱吕不韦尚在尽力平复内心的伤痛,太后的新欢嫪毐却已是小人得志,一夜骤贵。太后每日赏赐无算,宫室舆马、田猎游戏任其所欲,惟恐嫪毐有一星半点的不高兴。为讨所爱的人的欢心,究竟是女人还是男人更为大方?
嫪毐和太后房事之余,闲极无聊,也开始玩弄起政治来。背靠太后这棵大树,参与政治也是一种必然,否则资源浪费,岂不可惜。欲从事政治者,中人之智足也。事实也是如此,遍观历代大小从政者,真正有才华的比例极小。嫪毐才智实属有限,然而从起政来也有鼻子有眼的,无他,惟见样学样而已。嫪毐从政,概以吕不韦为榜样。嫪毐蓄家童数千人,又招揽舍人复千余人。嫪毐权势渐大,朝中趋炎附势者争往投靠,嫪毐党同伐异,培植羽翼,声势渐渐已能与吕不韦分庭抗礼。
嫪毐既贵,也不曾忘却李斯,数度盛情相邀,均为李斯婉拒。李斯倒不是放不下脸面,去跟从这个当日的小弟。李斯连吕不韦都看不起,更何况嫪毐。他知道嫪毐终非成事之人,早晚必败,从之虽可得意于一时,祸患却在长远。李斯自感天命荷身,必稳妥以求周全,故而不肯依附嫪毐。嫪毐志得意猖,身边人满为患,也不来强求。吕不韦见李斯拒绝嫪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颇是欣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看来李斯毕竟还是忠心于自己的呀。
李斯知道吕不韦会这么想。他就是要吕不韦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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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7:57:48 | 只看该作者
11、断翅天使
情场失意之后,吕不韦突然间颓唐了许多,面容清减,发有霜色。圣人生而知之,先知先觉,所以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普通人却往往只有在事后才会恍然大悟,检讨得失。嫪毐先霸占了吕不韦的女人,再来瓜分吕不韦的权力,这时,吕不韦不免有了悔意,觉得太便宜了这对狗男女。然而木已成舟,后悔药无处可觅。吕不韦转而记恨甘罗,他恨甘罗为什么不再度自作主张,当真把嫪毐这个贱人阉了;他恨甘罗把事情办得太过漂亮,漂亮得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
错误既然已经铸成,也只好一错到底。只要再做一件事,吕不韦就可以彻底地将那个负心的女人从自己生命中抹去。他要杀死甘罗。甘罗的存在,对他既是一种有形的威胁,让他觉得总有把柄攥在别人手里;又是一种无声的嘲笑,嘲笑他既给自己戴绿帽,又替人家作嫁衣。存在就是不合理,所以甘罗必须死去。父子情谊,且等来生再续。
几天之后,一则神话在咸阳城里传诵开来。这则神话说的就是甘罗的突然暴亡。甘罗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紫衣吏持天符翩然而至,对他说道:“奉上帝命,召君归天上。”梦醒未几,甘罗便无疾而卒。于是满城唏嘘,无尽叹息。没有人对甘罗的死因有任何怀疑。或许他们都以为,像甘罗这样的天才,就应该这样死亡,也只能这样死亡,像流星一般划过天空,用璀璨换长生,以刹那为永恒。
有些人死得太早,有些人死得太晚,而有些人根本就不应该出生。甘罗过早地得到智慧,却也过早地失去呼吸。通过吕不韦为掩饰他真实死因而编造出来的神话,甘罗得以神化,死后哀荣,更胜生前。妇人们将其奉为神明,为之立庙建祠,香火祭祀,祷告求以为子。此时的妇人,自然还没有读过千年之后苏东坡的那首著名的自嘲诗: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吕不韦瞒过了所有人,却瞒不了李斯。甘罗之死早在他预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是他一手促成。
一个孩子死去了,另一个孩子却即将出生,嫪毐与太后的孩子。嫪毐与太后日夜交欢,不久太后便怀妊。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计划外的生育,对太后来说,计划外生育不仅是丢丑,更是要丢掉性命的。孩子他爹束手无策,天真地想要和太后双双殉情。还好太后处变不惊,从容化解危机。她谎称自己生病,行重金贿赂卜者,使诈言宫中闹鬼,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于是太后去咸阳而徙雍城,居大郑宫。嫪毐自然随行。孩子出生之后,筑密室藏而育之,不使人知。
李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或目睹或耳闻了这众多的事情。他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吕不韦为什么不秘密将嫪毐送入太后宫中,而要大费周折,在众人面前演一出诈为阉割的闹剧?嫪毐与太后为何突然行色匆匆地离开咸阳,他们在隐藏什么,又在逃避什么?这两个问题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
没有人会告诉李斯答案,也没有人能告诉李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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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7:58:10 | 只看该作者
12、关于吕不韦的分析报告
事出必有因。李斯像一个侦探,摆在他面前的案情已然明朗,动机却隐晦不明。他要完成从案情到动机的倒推还原过程。
先来分析吕不韦。
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是:如无必要,不得增加实体数目。对一桩阴谋而言,如无必要,不得增加旁观者数目。虽然旁观者未必能成为知情者,但毕竟平添了许多被戳穿的风险。吕不韦为了将嫪毐扮作宦者送入太后宫中,煞费苦心,人证物证全都备齐,该办的手续一道也没落下,该盖的公章一个也没省略。其动机何在?首先排除吕不韦是白痴的可能性,即肯定吕不韦是一个智力健全的完全行为人,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就是说,他之所以大费周折地演这出闹剧,是经过权衡的,是在众多方案中他认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一个。那么,这个方案的好处在哪里?  
人的视网膜上存在着一个视觉盲点,和黄斑相邻,没有感光细胞,物体的影像落在这一点上不能引起视觉。哈里波特的隐身衣,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制而成的。人的心理大概也有这样的盲点。你越藏着掖着,他便越是好奇,越是来劲。你摆在他眼面前,他反而视而不见。所以,新闻联播看过就忘,小道消息越传越广。这种心理原型,可以一直上溯到人类的始祖,偷食禁果的亚当夏娃。
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维卡略家的女儿安赫拉,在结婚后的第二天被退回娘家,因为在新婚之夜她的丈夫罗曼发现她并非处女。按照当地的风俗,这是奇耻大辱,必须由新娘的兄弟杀了那个让家族蒙羞的男人才能挽回家族的颜面。安赫拉在家人的压力下说出了一个最没有可能的人——纳萨尔。安赫拉的兄弟都不相信是纳萨尔玷污了安赫拉的清白。但安赫拉既然已经指认是他,她的兄弟就有义务杀了他为家族雪耻。兄弟俩并不想杀人,于是便早早就把杀人的时间公开向外宣布,他们希望纳萨尔能在那个日子到来之前逃走,这样他们便可以既雪耻又不杀人。然而,所有的人都当是一个玩笑,听过就算,既没有人去通知纳萨尔,也没有人出面阻止兄弟俩。结果,兄弟俩骑虎难下,在那个预先公布的日子,极不情愿地取走了纳萨尔的性命。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兄弟两个行事稍微鬼祟一点,反而会引起别人的重视和猜疑,则纳萨尔也不至于冤死。
人的思维定势就是这样:坏事只能偷偷地干,阴谋都见不得光。既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行事,可见其中自然便不会有阴谋。三十六计第一计便是瞒天过海,释义有云:“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所以,首先发现太阳中存在黑子的,应该是心理学家,而不是天文学家。
李斯对吕不韦的心理学造诣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吕不韦到底想瞒过谁。隐瞒必然源自恐惧,而这世上能让吕不韦有恐惧感的人,能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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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7:58:27 | 只看该作者
13、关于太后的分析报告
李斯分析完吕不韦,再来分析太后。
牛顿第一定律的陈述是:物体倘不受外力,便会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人也是物体,太后也是物体。太后不好好地待在甘泉宫内保持静止,而是突然作起了加速运动,风急火燎地离开咸阳,直奔雍城大郑宫。可见太后定是受到非同一般的外力。苍蝇专叮有缝的鸡蛋,巴掌只掴无耻的脸蛋。要找出外力,先要找到内因。据官方给出的说法,太后之所以离开咸阳,是因为宫中闹鬼,太后染恙,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方可平安。李斯是不信这一套的,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相信有神鬼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伟大的神,只有伟大的人,没有作恶的鬼,只有作恶的人。人才是世界的主宰。所有的荣耀,所有的权柄,所有的国度,源于人,归于人。而人啊,只有短暂的一生,从生到死,如昙花一现,再开无期。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能对他的死亡负责。活着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在短暂的一生,要穷尽最多的可能,而不是无奈地等着死亡的降临。没有报应循环,没有末日审判,一切都是允许的,一切也都是被允许的。要让这一生轰轰烈烈,风风光光,才不枉来人间一遭。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用什么计谋,总之,要让此生完满,不许留丝毫遗憾,因为这一死,将会死好久好久……
话说回来,太后匆忙离开咸阳的真正内因是什么呢?首先排除太后赶着去投胎的可能性。太后明显是在藏匿,怕为人见。她藏匿的不是嫪毐,她藏匿的是她自己。在这段日子里,太后起了变化。一个女人会起什么样的变化?通过对词语的联想,李斯从投胎想到怀孕。莫非太后怀上了嫪毐的孩子,乃受惊而逃?从嫪毐入宫的时间推断,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然而,太后平时本就是深居简出,甘泉宫更是非常人所能入内。能见到她的人有限得很,况且她贵为太后,随时有拒绝别人见驾的权利。太后选择远远地藏匿,可见是在躲避一个经常来见她的人,而且是一个她不能拒绝见的人,她担心那个人发现她有孕在身。吕不韦本来有这个可能,但太后没有躲避吕不韦的道理,她怀孕了,还该感谢吕不韦这个媒婆,要请他吃酒才是。那么除了吕不韦,只剩下唯一的可能性。
能够让吕不韦和太后都忌惮不已的,只能是秦王嬴政!秦王嬴政就是李斯在寻找的答案。然而,答案只能回答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
尽管如此,秦王嬴政的出现依然令李斯大感兴奋。他已经从吕不韦和太后的身上感受到了嬴政巨大的影响力。斯人不言,威严自在。对李斯来说,嬴政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人名,而是开始变成一个鲜活的人。算来,秦王嬴政已是十五岁的少年了。嬴家有王初长成,养在深宫人不识。在那宏伟而幽深的华丽宫殿里,一个孤独而年轻的王,正在一天天成长,长得高大,长得强壮。他有着怎样的模样?他有着怎样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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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3:30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王者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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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4:13 | 只看该作者
1、李斯,最佳编剧
吕不韦已经很久没找李斯闲谈了。这仿佛是一种信号,表示李斯已经在相国面前失宠,于是舍人们见到李斯,也就不再像往日那般客气。李斯一笑置之,并不计较。他知道,吕不韦只是暂时地冷落自己,不为别的原因,而是吕不韦需要慢慢消化他对李斯的怨气。对此李斯也无能为力,辩白只会让情形变得更糟,除了等待,他已别无良策。
李斯没有料错,吕不韦的确对李斯怀恨在心。最近发生的这些烦心事,几乎可以说全因李斯一人而起。首先就是嫪毐。嫪毐现在仗着太后的权势,已经不将他这个相国放在眼里,明里暗里都在向他发起凶猛的挑战,他秦国第一权贵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嫪毐虽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毒蛇,但毕竟是李斯把嫪毐带到自己面前来的。没有李斯的多管闲事,嫪毐绝不会有今天,他吕不韦也不至于有今天。其次就是甘罗。吕不韦甚是疼爱这位养子,如果当时不是李斯竭力在自己面前推荐甘罗代己,那么现在死的该是李斯,而不是甘罗。白发人杀黑发人,情非得已,痛何如哉。甘罗死了,意味着吕不韦不仅少了个儿子,而且损失了一个最得力的左膀右臂。吕不韦心里也清楚,其实一切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但人都有减轻自己罪孽感的本能,于是习惯委过于人。吕不韦通过归罪于李斯的方式,以获求内心的平衡。吕不韦没有想到的是,他其实一点也没有怪罪错人,李斯早就设计好了这样的剧情,他只不过照着李斯写好的剧本演出来而已。
李斯知道,自己之所以还活着,没有被吕不韦杀来泄愤,既是因为他出众的才华,也是因为他在数度拒绝嫪毐邀请时所表现出来的对吕不韦的忠诚。李斯已经在相国府等待了两年。他并不在乎继续等待下去,直到吕不韦忘记了对他的怨恨。他有预感,等待即将结束,他必将被召唤。李斯的信心,来自于他对目前秦国形势的判断。
如前所述,当李斯决定将嫪毐推销给吕不韦时,他便已经为未来的秦国勾勒出一幅三足鼎立的蓝图。吕不韦、嫪毐、秦王三人各为一足,互相牵制,互相争斗。如今,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然形成,比他预计的进度提前了许多。吕不韦自不消说得,新贵嫪毐权势暴增,咄咄逼人。秦王嬴政深藏未露,但从吕不韦和太后对他的忌惮便可以看出,其实力也绝对不容低估。
对最高的权力宝座来说,三个屁股明显是太拥挤了。谁都想独自霸占宝座,将另外两个踹下去。嫪毐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行动了,他蓄家童数千,养舍人复千余人,清洗原有的朝中官员,任以自己的亲信,吕不韦的权势,正在被嫪毐一点点地蚕食。吕不韦不可能无动于衷,身为官场中人,他自然清楚,一旦权力失去,将会是什么下场。吕不韦不来找李斯,李斯也乐得静观其变,反正不管吕不韦的策略是进攻还是防守,都少不了他李斯的用武之地。所以,吕不韦不邀自己闲谈则已,一旦来邀,必是委以重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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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4:33 | 只看该作者
2、仕途即将开始
十天之后,吕不韦果然派人来邀李斯前去闲谈。李斯为这次迟到的闲谈作了充分的准备。他知道,这次吕不韦终于是要授职给自己了。他列举了几种可能性。一是让自己继承甘罗死后空出的上卿之位。二是命自己出任九卿之一。这是最好的两种可能。三是命自己假装投靠嫪毐,实则为吕不韦充当内应。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吕不韦还没有对自己信任到这种程度,肯定会担心弄假成真。四是让自己充当秦王嬴政的讲习老师,既教导年少的秦王,又能随时掌握他的思想动态。这也是一种相当有诱惑力的可能。五是派自己监军,插手军队事务,为吕不韦培植军方势力。这种可能性也相当不错。其余的可能性还包括派自己到地方当郡守,或是让自己出使外国等等。
对这潜在的多种可能,李斯都详细考虑过自己不同的应对策略。所谓谋定而后动,等到临场再作反应是来不及的。
李斯暗自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他即将告别被圈养起来的舍人的身份,正式踏上仕途,开始独当一面。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他深信,内外交困、急于反击的吕不韦,一定会给他一个好的开始。当李斯昂首进入到吕不韦的寝宫时,他满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吕不韦正襟危坐,精神看上去尚可,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李斯,道:“多日未见先生,怠慢勿怪。不韦近日事务繁杂,无暇分身,不得和先生清谈,深引为恨。”
李斯心里一笑,口中却道:“天下安危,社稷所望,系于相国一身,相国当保重身体才是,何必事必躬亲。”
吕不韦道:“正待先生为不韦分忧。”
“敢问相国欲委李斯何事?”
吕不韦心中不快。李斯这小子从来不肯痛快应承,总要他先出牌,然后再做决定。狡猾的楚人。吕不韦道:“不韦欲进先生为郎。未知先生意下如何?”说完,吕不韦眼睛紧盯着李斯,贪婪地窥探着他的表情。
李斯闻言,犹如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大失所望,他所有的应对策略此刻全都派不上用场,于是沮丧不可阻挡,尽数写于脸庞。吕不韦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安排,心高气傲的李斯万万没有估算到。李斯这才发现,吕不韦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善良,吕不韦恶毒得很。现实是如此残酷,他来之前所设想的最坏的一种可能性,现在听起来都像是痴人说梦。
要了解李斯屈辱的心情,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的中央官职设置。秦国官僚,最高级别为三公,分别是相国,御史大夫,国尉。其次为九卿,分别是奉常,宗正,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三公九卿共同构成秦国的最高决策层。这其中,郎中令所管辖的是一个强力部门,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及殿中侍卫之事,相当于是秦王的秘书处和警卫处,权高位重。郎是郎中令的下属,掌守门户,出充车骑。郎这个职位没有固定编制,往往多达千人,俸禄从三百石到六百石不等。由此可见,郎实在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官职。郎一般由贝选、荫任、军功特拜来产生,可谓是个个都有来历有背景。要在这一众同事中熬出头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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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4:55 | 只看该作者
3、恶毒的善意
李斯必须马上做出决定。他虽然未曾和吕不韦对视,但已能感到吕不韦眼中那刺骨的寒意。吕不韦如今不比往日。以前的吕不韦,无论在商场还是官场,一直顺风顺水,凡有所求,无不如愿,因此心态上比较平和,偶遭忤逆,也能容能忍。李斯以前敢和吕不韦唱反调,先是拒绝参与编写《吕氏春秋》,再拒绝接手送嫪毐入太后宫的任务,便是利用了吕不韦的这一点。如今的吕不韦,正处在一生中少有的低潮期,接连的挫折和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已到达崩溃的边缘。此时的吕不韦,俨然是一头易怒的雄狮,稍不顺心,便可能会暴跳如雷,行为过激。李斯自然知道好歹,事不过三,今天自己绝对不能再拒绝吕不韦的提议。否则,吕不韦盛怒之下,要弄死他,只不过如捏死一只蚂蚁般轻易。况且,吕不韦毕竟是政治家,不是慈善家,李斯吃了吕不韦这么久的白食,再不为他出力,于情于理,也确实交代不过去。李斯于是拜道:“多谢相国抬爱。李斯不敢辞。”
“如此说来,你是应允了?”
“相国知遇之恩,李斯欲报之久矣。只是李斯担心,此去为郎,人微位卑,终无助于相国。”
吕不韦至此方才露出笑意,他道:“先生此言差矣。有心报恩,虽贩夫走卒,其必能有吾所利。无心报恩,则虽富有四海,拔一毛利我而不为。不韦荐先生为郎,职位虽卑微,其中却自有深意。”
“李斯愚顽,望相国垂示。”
吕不韦打了个哈哈,面容忽又严肃无比,道:“先生可知今郎中令为何人?”
“纲成君蔡泽。”
“先生可知蔡泽?”
“李斯只闻其名,尚无缘得见其人。”
吕不韦道:“蔡泽,历事四世,秦之老臣,不韦所据相国之位,原为蔡泽所有。此人虽已失势,但苟赖资历,犹得任九卿之郎中令,此人素与不韦不甚相睦,不韦欲行事,此人每多阻拦。如今先生可知不韦用意?”
“李斯明白。”
吕不韦满意地点头道:“先生果然乃盖世奇才,一点便通。先生既然已经明白,不韦也就不再多费口舌。先生放心前去赴任,不韦暗中自会扶持于你。先生如有所求,尽管开口。”
李斯老实不客气地道:“李斯愿得五百金。”想当年,吕不韦从邯郸只身奔赴咸阳,摆平华阳夫人,也只用了五百金而已。两相对照,李斯可谓是狮子大开口直至解颐了。但吕不韦连嗝也没打一个,便爽快地同意。李斯这么漫天要价,其实也自有考虑。李斯抓准了吕不韦的心理,只有狠心要价,才能让他相信自己是个办事负责任的人。吕不韦在他身上花的钱越多,便会越发一相情愿地相信他的忠诚。吕不韦虽然富甲天下,五百金对他来说也不能算是一笔小数目。你吕不韦既然在我身上投资了五百金,总不能看着它打水漂吧,把我扶上马再送一程便成为必然。有了五百金,上下活动,收买人心,在千余名郎官里脱颖而出也将变得轻易许多。
虽然五百金到手,李斯一出门还是气得狠狠地骂娘。吕不韦啊吕不韦,你他*分明是在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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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5:15 | 只看该作者
4、吕不韦的老对头
一言以概之,吕不韦就是让李斯到蔡泽手下去当卧底。几年前,还是吕不韦独掌朝政的时候,郎中令蔡泽领导的便已是一个独立的衙门。一手遮天终归是遮不牢的,还有手指缝不是。蔡泽个性刚强善妒,历来对吕不韦的命令阳奉阴违,根本就不买吕不韦的账。他心理不平衡啊。想当年老子当秦国相国的时候,你还不过是邯郸的一个下贱商人。如今爬到老子头上拉屎撒尿,老子斗不过你,老子忍,但时常给你使使拌子,过过干瘾也是好的。失势的官僚,有如被抛弃的怨妇,一般眼睛都是通红通红的,不是因为哭得太多,而是妒火在瞳孔里噼啪燃烧。
其实,郎中令虽然远不如相国尊贵,但仍称得上实权在握,蔡泽见到秦王的机会,比其他八卿都要多。由于郎中令负责秦王的安全保卫工作,通常都会由秦王极其信任的人来担任,一般不会轻易撤换。吕不韦可以把其余八卿像搓麻将牌一样地洗来洗去,却愣是不敢动蔡泽。一旦他撤掉蔡泽,换上自己的心腹,无疑就等于昭示全天下:秦王的性命就操在我吕某的手里,我想杀就杀,想剁就剁。倘果真如此,则吕不韦便是自踞炉火之上,天下皆以为其心必存异志。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即便他有簧舌三千,也休想辩得清白。吕不韦并无心谋反,他很清楚,揽权绝非多多益善,而是要适可而止。所以,蔡泽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尽管有些碍手碍脚,却还能一直安稳地待在茅坑里。
蔡泽当年从燕国布衣一跃成为秦国宰相,也算是暴发户出身,但他偏偏对其他暴发户怀着浓厚的敌意,很是看不起。吕不韦拉拢过他,不成,反遭其讥笑。当近日嫪毐在秦国政坛强势崛起时,也曾试图笼络蔡泽,蔡泽拒绝他时,不仅讥笑,更是再加上辱骂了。越新越大的钞票,越惹人喜欢。越新越大的暴发户,越招人憎恨。
可想而知,李斯作为吕不韦的人,在蔡泽手下做官,境遇将是何等的悲惨。蔡泽定然会像防贼一样地防着他。蔡泽对吕不韦都敢使拌,对一个小小的李斯,那还不得又踩又压,打成人渣,也好给吕不韦一个教训:别再派人来了,在我这里,你吕不韦说了不算。
李斯骂完娘之后,慢慢冷静下来,开始审视事件积极的一面。相国府终非久留之地,现在去到王宫,虽说只是任郎官而已,但好歹是个官,有个名分。自己毕竟也算是迈出了第一步,成功地进了官场,而且不用出卖色相,也不用花钱买道,荷包里还先净落五百金的活动经费。只要能进这个当官的圈子,领到当官的执照,万事都好商量。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我李斯曰:“官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巧合的是,郎官的职责还就是执鞭御车。难道,冥冥中自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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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5:31 | 只看该作者
5、官场初体验
吕不韦的荐书摆在了蔡泽的案头。蔡泽一眼扫过,轻哼一声,又斜眼打量李斯。李斯也回看着蔡泽,但见他长相甚是怪异,曷鼻巨肩,魋颜蹙齃,令人望而生厌。
蔡泽将荐书远远抛开,道:“相国亲笔为汝写荐书,想必汝必有过人之能。”
李斯道:“李斯一无所长,相国错爱而已。”
蔡泽冷笑道:“明人不说暗话。相国用意,你我皆知。切记,此乃王宫,非相国府第,言尽至此,汝好自为之。”
李斯怏怏告退。蔡泽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如安份守纪,看在吕不韦的份上,也不难为你。倘若要惹是生非,阴谋诡计,对不起,相国也袒护不了你。
算起来,李斯已经换过三次地方。从上蔡到兰陵,再从兰陵到相国府,再从相国府到王宫。孟母三迁为教子,李斯三迁为做官。如今,李斯已经三十三岁,方才正式踏上仕途,开始了卑微的郎官生涯。可谓是入行既晚,起点又低。
秦王嬴政三年这一年,李斯的人生充满绝望、灰暗无光。多年之后,李斯已是权势无匹、儿孙绕膝,他满可以带着愉悦的口气向孙子们谈起这段艰苦的岁月,孙子们听过一笑,浑不在意,爷爷所受的苦难已是陈年旧事,和他们毫无关系。他们生来便已富贵,何必问其出处,只需泰然享受即可。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每读此诗,悲不可抑。而王宫之深邃,更非侯门所能及。李斯置身其中,只如蜉蝣于天地,沧海之一粟。和作舍人时的自由散漫、无所拘束相比,作郎官不啻于是在下地狱。
郎官为军职,实施的是军事化管理。当过兵或受过军训的人,应该能够体会新兵的艰苦。李斯新兵报到,一上来就是半年的高强度军事训练。教官得蔡泽授意,更是对李斯百般刁难,几欲置其于死地。李斯虽然心里委屈,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幸亏他身子硬朗,又兼如散财童子般地广施钱财,打通关节,这才有惊无险地挺了过来。
李斯挺过来之后,每天的工作便是荷甲持戟,侍卫宫殿。当秦王嬴政外出时,则充车喝道,跟着马车嘿哟嘿哟地一路小跑,基本上全是体力活,没什么智商含量。秦王嬴政每次外出,主副车加起来有十多辆,李斯跟着车队出宫数十回,别说见秦王嬴政的面,就是连秦王嬴政究竟在哪辆车中也不知道。虽然斯人不能得见,但想到自己离秦王嬴政不过数丈之遥,李斯还是会忍不住热血沸腾,暂时忘了自己心中的屈辱和不平。
李斯在王宫站岗之时,也数度见到吕不韦的马车出入。起初,他尚目光热切地望着幕帏深垂的马车,如同沙漠中迷路的旅人望着前来搭救他的商队。然而,马车总是疾驰而过,吕不韦安坐车中,从不肯撩起窗幔,向李斯少加一瞥。渐渐地,李斯的目光变得冷漠暗淡,直至对吕不韦的马车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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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5:47 | 只看该作者
6、蔡泽的古怪
李斯和他的老师荀卿一样,也和他的师兄韩非一样,笃信人性本恶。即: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绝对有无缘无故的恨。你把事情办砸了,有人恨你;你把事情做好了,还是有人恨你;你什么事情也不做,照样有人恨你。
吕不韦曾答应过李斯,会暗中扶持于他,然而口惠而实不至,煞是可恨。李斯只能独力在蔡泽的魔爪下挣扎。蔡泽在李斯周围布下眼线,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严加看管。在如此提防之下,李斯根本接触不到任何机密。
李斯定期都会给吕不韦提交一份卧底报告,说是报告,可他能接触到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实在无所报告。但这根本难不倒李斯。他做文章是一把好手。鲁迅先生都说过:秦代文章,李斯一人而已。迅哥儿说话一向靠谱。李斯根本不发愁没东西可写,他下笔动辄数千言,从风吹杨柳,到雨打芭蕉,从宫花寂寞,到晚霞夕照;文不加点,挥笔立就,然而,正经有分量的,让吕不韦感兴趣的内容,一个字也是没有。可怜的吕不韦,每天捧着李斯送来的几十斤竹简,看得头昏眼花,但见满篇华丽文辞,读时齿颊生香,读罢了无一物。不久,吕不韦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于是批道:不韦知先生恪尽职守,深感欣慰。从今往后,大事则奏,小事可免。
少了定期向吕不韦递交家庭作业这样繁琐的任务后,李斯于是逍遥,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他几乎已同吕不韦断了来往。早有探子将这一情形报知蔡泽。蔡泽属下有侍郎王绾者,乃世家之后,颇有才智,甚得蔡泽器重。李斯着力结交,不久两人便成好友。王绾与李斯谈论,对李斯之才大为拜服,自愧不如。王绾又替李斯在蔡泽面前美言。慢慢地,蔡泽见李斯并无异动,也稍微放松警惕,偶纵酒行乐,也会传召李斯侍宴。
蔡泽此人刻薄寡恩,残暴专横,其领导方式在属下中多有怨言。此人口头禅便是:想当年,我当相国的时候……蔡泽又喜训话,每召集属下诸郎,大放厥词:“尔等听真,尔等皆为牛马猪狗,予宰予割,偷生人世,行尸走肉。吾为尔等深耻之。”诸郎碍着他蔡泽什么事?而他偏要恶语相加,这就是无缘无故的恨了。蔡泽又善自我标榜:“惟吾能自致青云之上,大名彪炳于史册,万古流芳。吾不恨吾不见后人,恨后人未见吾也。”这就是有缘有故的爱了。
在李斯看来,蔡泽已是暮气深沉的废人,只知道躺在昔日的辉煌之上,缅怀感伤,议论起当今朝政来,满怀牢骚,横加挑剔,以为新不如旧,今不如古,大有蔡泽不出、苍生奈何的悲悯豪情。然而事实却是,他的仕途已接近终点,郎中令一职,已是他守护的最后阵地。官场失势,进而心态失衡,反正仕途无望,于是破罐子破摔,陷入自怨自艾的心理迷宫,不以同道众为幸,而以仇人多为乐。李斯不免为蔡泽悲哀,并问自己:得到了却又失去,和从来就未曾得到,究竟哪种情形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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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6:06 | 只看该作者
7、结援为助
王绾级别较李斯高,秦王嬴政出行,王绾常得随侍。李斯每与王绾对坐,有意无意总会将话题往秦王嬴政身上引。李斯如同初陷爱河的男子,对有关秦王的一切都充满好奇、百听不厌。据王绾所言,秦王虽只是十六岁的少年,却已聪慧睿智,威严肃穆,让人不敢仰视。假以时日,必能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成为一代明君。李斯听在耳中,不由身酥体软,心驰神往。
这一日,蔡泽摆酒,李斯侍宴。席间,美人身如盘蛇,舌送琼浆,蔡泽不觉大醉,乃披发纵歌。歌曰:“长剑天外,其光不销;英雄未老,竖子当道。竖子当道,如可奈何?水积风厚,万里扶摇。”其歌既毕,蔡泽环顾傲视,狂言道:“吕不韦,贾人也,嫪毐,阉宦也。出身卑贱,世人不齿。且容二竖子得意,待秦王长成亲政,吾必再为相国,取二人性命,俟时当再与诸君痛饮。”
席罢,李斯拉住王绾,秘语道:“蔡泽将死也,君知之乎?”
王绾变色道:“安出此语?”
李斯道:“蔡泽昏聩自傲,不得人心。酒后僭越,妄测上意,此非人臣所当语。以相国之位自封自许,置君王权势于何地?君见秦王,得间语之。王或怒而废之。蔡泽即黜,代之者必为君也。”
王绾道:“酒后之言,何必当真。蔡泽四世老臣,深得秦王信任,岂可因一言而轻废。图之而不成,招祸必也。且容再议。”
李斯试探目的已经达到,于是见好便收。他知道王绾也是不甘人下之人。蔡泽作为王绾的顶头上司,他若不倒,王绾便无法出头。因此,王绾欲扳倒蔡泽之心,较李斯更为迫切。蔡泽一心以为他最大的敌人便是吕不韦和嫪毐,殊不知,他最大的敌人却就在他眼皮底下。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嬴政三年的深冬,整个中国都在下雪。
大雪穿越洪荒,穿越时光,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飘飞洒落。从齐国的临淄、燕国的蓟城,到楚国的郢城、魏国的大梁,再到韩国的新郑、赵国的邯郸,都在大雪中缓慢而艰难地睡去,烽火连天的中国大地,暂时得以安息。雪花轻柔地飘落在黄河和东海,覆盖着汉江和渭水。在这洁白纯净的世界,掩盖了贫贱者的哀愁和富贵者的骄奢,冰冻了孤寡的眼泪和战士的热血。雪花飘飞,如婴儿童真的呼吸,带着上苍的善意,在两千两百五十年前,洒落在战国那苦难而忧伤的土地。
随着雪花的安详,李斯似已回到家乡。在上蔡城中,想来也该有着这样的银色盛装吧。美丽的妻子,人空瘦,倦梳妆,她坐于门槛,遥望西方,那里有她的夫君,她的信仰。妻子垂下眉睑,轻声地为他祈祷安康。儿子们在院子里堆着雪人,雪人高大,仿佛是父亲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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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6:23 | 只看该作者
8、秦王嬴政
大雪七日方停。雪停之日,正值兰池宫梅花盛开,秦王嬴政心情大佳,传令排列仪仗,浩浩荡荡直奔兰池宫赏梅而去。李斯跟着车队,紧跑慢跑,虽然寒风凌厉,却也不觉寒冷。等到了兰池宫,秦王的马车直驶入内,李斯和一群低级郎官则站在宫殿前侍卫戒备。李斯跑了十几里地,内衣已被汗湿,这一静下来,才觉出冬日严寒,针砭入骨,尽管如此,他也只能如雕像般站立,不敢稍动。
不一会儿,王绾从宫里出来,朝李斯神秘地一招手。李斯过去,王绾说道:“吾知李兄欲见秦王久也,且随我来。”李斯闻言大喜。
王绾带李斯到一处庭院,庭院门口立着几个郎官,也都是李斯认得的。王绾住下脚步,道:“未经传召,无人能近秦王百步。只能委屈李兄,在此稍作张望了。”李斯本以为王绾要将自己直接带到秦王身边,没想到最终却只能隔着百步遥望,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又念及王绾也不容易,他把自己带到这里来,也担着极大的风险,他已经不能做得更多。做人要感恩,也要知足。李斯道完谢,于是举目向庭院中望去。
这是改变李斯一生的一次远眺,
这是影响嬴政命运的一次凝眸。
这一眼的风情,时到今日,犹不觉其古老。
庭院本已辽阔,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幽远,山水烟桥,庭榭楼台,浑不似人间。鲜红的梅花,灿烂饱满,树下有一少年,着王者之服,神情淡然。蔡泽在他身后不远处恭敬地候着,不敢发言。
这少年便是李斯思慕已久的秦王嬴政。他虽只有十六岁,却已身高八尺有余,英俊冷漠的脸庞上,不带丝毫稚气。
嬴政和狄更斯笔下的很多主人公一样,有着悲惨的童年。他和他的母亲,在赵国的邯郸相依为命,缺衣少食,有时甚至靠乞讨为生,遭受耻笑,忍尽欺凌,直到九岁才被送回咸阳。然而,从他白皙的肤色,优雅的形体,根本找不到任何幼年曾遭受过磨难的痕迹,仿佛他一出生,就已养尊处优在咸阳的宫殿里。
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明白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李斯全身发烫,他要追随这位少年,站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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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6:50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最漫长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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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7: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漂萍 于 2013-2-27 08:13 编辑

1、可耻的胆怯
秦王嬴政赏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绾和诸郎官自去殿前侍卫不提,撇下李斯孤伶伶地站在庭院门口,进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机会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内,若有所待。这样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次出现。李斯必须抓住这次机会,面见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说辞来打动秦王。机会当前,李斯因为激动而两股战栗,却也因为胆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点一滴地酝酿着自己的决心和勇气。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当中,若是有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说出来,否则永远跟不要说”。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娘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

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在我年少时曾给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要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
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
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
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
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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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2、所恶有甚于死者
李斯和于连一样,在说服自己采取行动之前,也有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已过了而立之年,按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五十多岁来计算,他这辈子已经五去其三,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过弹指一挥间,甚至在你尚未发现之前,便已化为虚幻的云烟。
回首活过的三十余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颜。翻检回忆,无一事能引以为傲,值得珍惜。蔡泽的话虽然难听,却并没有骂错,三十余年,他实在是苟活人世,行尸走肉而已。他可以选择就此转身离去,无人能对此加以责备,然后度过风平浪静、庸俗无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张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临死之前,他会不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这苍白乏味的二十多年来换取今天的这样一次机会,面见秦王,说服他允许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开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世伟业?就算成功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为一个冒险家死去。
李斯此时便已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闯宫殿,他也一定要见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见秦王嬴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将自己刺死,这样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罢。虽说擅闯宫殿,按律当烹,但只要我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如果秦王没有被我说服,还是要烹我,那我也认了。至少我努力过,没有成功,那是水平问题,不是态度问题。
要么得到所有,要么失去全部。李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彻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宫殿摇摇晃晃地走去,他满脸紫红,举止亢奋乃至癫狂。王绾远远看见,大为惊奇,连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请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见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绾怒道:“别事尚好说得,见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闯了。”
王绾没料到一贯温文尔雅的李斯忽然变得如此强硬,一时为之语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闯,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王绾口气一软,道:“李兄欲见秦王,所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说秦王,不仅为李斯计,更为秦王计。李斯自负有商鞅、范雎之才,奈何不得景监、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绾道:“擅闯宫殿,依律当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蝼蚁尚且贪生,李斯何尝不怕死。李斯适才远观秦王,已知其必为明视善听之主。李斯倘得入内,当面陈词,自信定能动秦王之心。”
王绾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没有把握之事,他想帮李斯一把,但却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绾道:“为大王掌守门户,乃王绾职责所系。倘王绾放李兄入内,又复李兄说王不成,依法连坐,则王绾也将随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为郎,乃相国吕不韦所荐,依法连坐,也当坐相国也,君何惧哉!”
王绾也摸不清李斯和吕不韦的真正关系,李斯也从不提及。李斯将这段关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测去。
王绾有心成全李斯,他沉吟片刻,灵机一动,倘说李斯是得到吕不韦的授意,这才要见秦王,则李斯便能顺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责。王绾因此问道:“李兄欲见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国之命?”
李斯心领神会,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没齿不忘。”
于是,王绾收去李斯佩剑,借故支开诸郎。李斯带着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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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3:59 | 只看该作者
3、君臣初相见
一步。
两步。
三步。
李斯的双脚踩在宫殿坚硬的石砖,却仿似踏在云彩之上,凌空高蹈,步步惊魂。李斯低着头,几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间,泛起某种年轻而青涩的情感,让他眼眶湿润,感动莫名。他即将面对的,仿佛不是一个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梦中情人。
李斯跨入宫殿的门槛,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来。他沉默着向上望去。
世间有一种膜拜,叫五体投地。
世间有一种距离,叫遥不可及。
但见秦王嬴政独自坐于空旷的宫殿高处,似在沉思。他修长的手指,抚摩着一柄青铜长剑。他还不到能佩剑的年纪,锋利的长剑,既是他的图腾,也是他的禁忌。在嬴政棱角分明的脸庞,有伤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凄艳之美,还在占据着他的思绪,激起他的忧郁?
秦王嬴政沉浸在自身的孤独之中,他并未注意到李斯的闯入。当他发现李斯的存在时,却也不显惊奇,更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呼喊侍卫们前来护驾。在他的年纪,他镇静得可怕。只有见惯大场面的人,才能临危不乱。嬴政不用见惯大场面,他就是大场面。
嬴政以前从未见过李斯,他略带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突兀的陌生人。李斯远远站着,看上去谦恭有礼,并无敌意。嬴政问道:“你是何人?未得传召,奈何至此?”嬴政的声音很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充满爱心,仿佛只要李斯说自己是走迷了路,他还会手牵手地将李斯领出去。
李斯道:“臣李斯擅闯宫殿,自知死罪,然为大秦社稷之故,不敢不剖心陈词于吾王。愿吾王听之。”
嬴政见李斯仪表非凡,当是胸怀智谋之人,便招招手,道:“上前。”
李斯却并不即刻上殿。李斯道:“吾王宅心仁厚,初见臣而无半点疑心,许臣近窥天颜,咫尺奏事。臣却不敢不自明行迹,而后方能进言。臣惟有一片爱主之心,绝无丝毫害主之意。”说完,李斯徐徐解衣,直至赤裸,示以身无凶器。
眼前的这一幕,秦王嬴政大概永远也无法从心中抹去。一个男人,为了取信于他,不惜光着身子,坦然地站在他的面前,以白雪和红梅为背景,眼中噙着真诚的热泪,在寒风中纹丝不动。
嬴政不习惯看着男人的裸体,他腼腆地一笑,道:“先生起就衣,前言事!”
李斯神色不改,一件件地穿回衣服。他知道,他这一非常举动,已经将秦王嬴政打动。
李斯上殿,秦王嬴政许其对坐,问道:“先生何以教寡人?”
秦王嬴政的话一落音,标志着李斯的面试已经正式开始。这似乎是一次自由命题、自由发挥的面试,你要说什么都可以。然而李斯却不这么认为。他必须回避秦王嬴政的心理禁区。
嬴政这少年,孤独而忧伤。他十三岁便没了父亲,母亲又远在雍城,长远不得见面。在偌大的咸阳,他的都城,他居然举目无亲。他不仅要忍受孤独,更要忍受有关他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谣言带给他的耻辱。他名为秦王,实则囚徒。真正的内政大权,都掌握在吕不韦和嫪毐之手。因此,内事不可言,言则徒增其愤怒。要打动嬴政,必须用未来的远景来诱惑他,麻醉他,使他暂时从郁郁的现状中解脱出来。如此,则当言外事也。
于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气,像马丁路德金那样,饱含深情地说出一句:“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想)…”
“讲中文。Please。”嬴政将李斯的话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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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08:14:18 | 只看该作者
4、何事入梦来?
李斯恭敬地答道,是。他略一停顿,然后开始了激情四射的演讲。
“臣李斯有一梦,敢禀呈于吾王。
臣梦见吾王成了万王之王,天下的王,不朽的王,永恒的王。
臣梦见吾王亲帅铁骑,灭赵国,毁邯郸。当年与王有仇怨者,吾王尽手刃之,血流成河,快意索仇。
臣梦见吾王雄师,破六国之兵,纳六国之印。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臣梦见吾王横扫九州,一统天下。四海归一,大秦独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梦见大秦帝国之疆域,东至大海,西达昆仑、南吞琼荒,北并辽东。其广不知几千万里。有人之处,皆为秦人,有地之处,皆为秦地。大秦帝国的天空,日不能落,月不敢隐。
臣梦见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尽收吾王囊中,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倚叠如山,弃掷逦迤。
臣梦见金碧辉煌的咸阳,乃天地之中心,不败之都城。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宫室几千万落,覆压数百余里。
臣梦见后宫佳丽,难以胜计,皆天仙肌容,人间绝色。开镜梳鬟,理妆焚兰。朝夕所盼,惟吾王临幸也。闻宫车来而颜色欢喜,见宫车过而珠泪黯垂。有不得幸者三十六年,王亦不加顾惜。
臣梦见上至君侯,下到黔首,说着相同的语言,使用同样的文字。天下不再有齐人燕人楚人魏人韩人赵人,天下一家,以吾王为父。
臣梦见天下再无战火,再无兵争。百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大同之世,不致于尧舜,而致于吾王也。
臣梦见吾王凌驾于苍生之上。百姓万民,走兽飞禽,皆匍匐于吾王脚下,有如羔羊,惟吾王死生之。
臣梦见开天辟地以降,未有人君若吾王者。
臣梦见三皇五帝,不及吾王之尊贵。
臣梦见商周诸王,不及吾王之富华。
臣梦见五岳不为高,江海不为深,惟吾王的旨意不可阻挡。王的旨意行于大地,行于江河,行于天上。天地之间,以王为大,以王为一,任王如心所欲,王握住为火,王松开是炭。
臣梦见神从天降,其应在王。
臣梦见日月不足以夺王之光。
臣梦见星辰不足以撄王之芒。
臣梦见大秦帝国,肇始于王,代代相递,虽千秋万世,固若金汤。”
李斯音调逐渐高亢。说到后来,他与其说是在演讲,毋宁说是在布道了。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癫狂,闪烁着日神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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