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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交易理念有帮助的文章,转发出来大家分享----关于“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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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00:3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一位客户收盘后对我说:“2月17日的多铜如果不止损,今天不就差不多涨回来了吗?为什么要止损?”我看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我有点玩笑地说:“那你下次就不要止损好了。”    晚上回到家,想想我对他说的那句话,突然感觉自己心理有点阴暗。如果他今后真的不用止损,那将是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了。
    市场上的交易者百分百都经历过亏损,用心理学来分析,当一个人的痛苦极其沉重,且还在不断增加的时候,大部分人的行为趋向是什么都不管,也就是俗称的“麻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会放弃一切可以挽救败局的方法,而麻木地等待事情自己得到改观。
    在期货交易中,当交易者的帐户浮亏在一点一点增加,交易者在不能承受砍仓的痛苦之时,很多人会选择像梦游人一样不管他的帐户,随便它去了,抱着最多了不起就是爆仓的打算。在这个时候,他们生活在希望和梦想之中,每天靠幻想过日子,幻想着不但解套还能大赚一笔。这些被称为输家的交易者总是在帐户发生浮亏的时候让命运来决定帐户的输赢;但赢家们则正好相反,他们会接受偶尔的损失,砍掉亏损的头寸继续往前走。职业交易者对什么状况下离场都有着明确的计划,要么获利离场,要么以小小的损失离场。他们绝对不会把帐户交给命运去主宰,他们从来都是帐户资金的真正主宰者。
    对于一个隔夜持仓的交易者来讲,设定的止损位置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那只是一个心理止损位置,却不是真正的止损位。原因在于第二天开盘就有可能跳空高开或是低开击穿你设置好的止损位。在这个时候,如果价格不能回到你设置的止损位置之上或是之下,离场是唯一的选择。就以17日的多铜为例:17日的多单在尾盘时进场,心理止损位设置在跌破当天低点。进场做多,第二天只有价格上涨才能证明这笔多单的进场时机是正确的,如果第二天跌破当天低点就说明17日的进场是错误的,而且我开盘后没有马上平仓,因为价格低开后高走,但没有走到我设置的低点位置之上,我还有什么理由留单呢?难道我是神仙,知道第二天会高开吗?如果19日不是高开而是低开怎么办?岂不是亏的更多?
我从来没有对止损产生过任何的懊悔和难过,即便第二天或是未来的走势证明我止损是错误的,我依然认为我做的对。因为第二天或是未来会怎样我是不知道的,我之所以严格按照我的止损位置来处置我的头寸就是为了防范在不可知的未来行情中亏的更多。我愿意接受当时的错误,做多第二天却跳空低开,这足以说明我做错了,即便后来走势证明我的判断可能是对的,但同样也证明了进场时机的把握是不精确的。对于我的交易来讲,做错就止损是铁的纪律,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可找。正因为我从一踏进交易领域就秉承了这个理念,所以在我从业10几年的交易生涯里没有发生过一次爆仓的事件。有些人说没有爆过仓的交易员算不上真正的交易员,我认为说这话的人心理有问题。
做决定最佳的时机是在下单之前,那时的你是理智和清醒的,因为你的钱还没有面临风险,这时你可以很从容地权衡风险报酬比例,设置好离场的位置。一旦你进入了交易,你就会被市场的波动所影响,市场会催眠你,诱导你做出情绪化的决定。但很多人在下单前的确有设置止损离场的位置,遗憾的是当价格真的触及这个位置时,他却会自动地把止损位置一而再再而三地往下或是往上调,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他违反了纪律,破坏了他自己订下的计划。当然,有时候市场会奖赏这些破坏自己规则的人,它这样做事实上是为他们下一笔的交易设置了更大的陷阱或者说障碍。
作为一个交易者,你只能往一个方向调整你的止损点——那就是你交易的方向。往反方向调整止损点的人最终会亏的当掉裤子。
为什么在股票市场上有太多的人当初只是抱着小赚一笔就离场的心态进场,最后却变成了投资者或是持有股票公司的股东?这都是因为他们喜欢反向调整止损点的原因。这个坏毛病并不全是在散户和新手身上才惯有,很多机构交易者也同样有这样的毛病。那些动辄在国外交易市场被外国基金洗的灰头土脸的大机构和银行的交易员们同样是熬不住痛,砍不下手,最终酿成不可收拾的大灾难。
我们这些有点交易经验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一开始是输了,抗到最后依然是输。要记住,第一时间的损失是最佳损失!千万不要推迟你做决断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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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02:19:16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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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09:58:22 | 只看该作者
从哪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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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10:55:42 | 只看该作者
沪上十二少的博客,百度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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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13:57:56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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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20:02:41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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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21:12:4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长捧场
{:soso_e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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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10:32:45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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