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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惩治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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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5 00: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按理就应该全面禁止养狗,养狗尤其是大型狗对公共安全都是潜在的危害,必须惩罚禁止
现阶段起码可以立法规定:
未佩戴嘴部铁护罩的狗,一旦出现在公开场合,任何旁观者都可以以潜在安全为由,或者被恐吓精神损害为由,对狗主要求天价赔偿
慢慢养狗的少了
就可以立法全面禁止养狗
猛兽都是危害,就应该被关在笼子
犬类还可能传播狂犬病,无论大小犬类,都不应该出现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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