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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无葬身之地?雷人催款单:您的墓位已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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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18:1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西都市报报道  虽然《成都市公墓管理办法》有规定,“墓位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到期需继续保留的,丧家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手续。”但公墓管理方说,如果没有后人续交管理费,该墓地就可能被当作无主墓,公墓管理方有权处置。
现在的百姓真是苦,生为人真是难!难怪来世都是哭着来的,从生下来开始到死了入土,这一辈子就没有过多少舒坦日子,从开始能够挣钱那天开始,就要承担着各种义务,交着各种费,为着自己为着家人为着地方为着国家忙。忙到忙不动那一天,撒手人寰,都不能求得解脱。
以前还说死了死了,一死百了,死了就解脱了,现在看来都成了奢望。活在世上,为着教育为着医疗为着住房忙弯了腰忙驼了背,死了连一个三尺见方的土地安安静静的待着都已经变得不切现实了。古时候穷人活不下去,死了还能有个薄皮棺材占个坑,入土为安等待投胎转世重新为人。现在死了火化就一个骨灰盒一尺墓碑的地方,都要几万起。
交了那几万甚至上百万的钱买了那个三尺见方地方,只有20年使用权限,过了20年不交费,先人的坟墓就有可能被扒开,在封建社会,扒坟掘墓属大逆不道,抓住了直接就是斩立决。即使是穷人,他们也是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没有几个人敢明目张胆去扒了他们的那个坟墓的。到了如今,就一个骨灰盒一尺墓碑的地方,还交了几万块,也只能待二十年!
活着建个民宅买个商品房,还有70年使用权呢!死了花这么多钱买那三尺见方的地方安个身,怎么就只剩下了20年使用权?这都是谁规定的?活着买不起房,死了难道连个墓都不是自己的?活着租房过,死了租墓过?活着为钱揪心,死了还要为自己那三尺地方操心,这到底想把人逼成什么样?人都掉进钱眼里了,连死人都死不起了!这到底是什么世道?
连个放骨灰盒的地方都算计着收费,那是不是逼着现代的那些百姓想死时就学《非诚勿扰2》中的香山先生,直接往大海里纵身一跳,一了百了,不用为身后事操心,也不给自己后人增加负担;或者火化之后将骨灰直接撒入长江大海,真正挫骨扬灰,什么也没在世间留下,不占用一寸土地,比封建时代的穷苦百姓觉悟高,不仅不睡棺材不占土地,还少了磷火吓人骨灰还喂了鱼。
这样的海葬看来应该鼓励推广,环保又节约,无情世道逼出的选择如果还有积极意义,是不是我们该庆幸?选择海葬不仅环保,最为关键的是它还免除了我们后代子孙的无穷尽的负担,谁知道只认钱的官家将来要收公墓多少费?选择海葬,至少我们还会少一重担心,不用像现在的古人那样在地下千年了,还会被人刨出来发财,惊动我们的魂灵!
活着买不起房,死后买不起墓,活着不开心,死了也不得安生。活着要受苦受难,死了都不会被放过,生前无安宁日,死后还要被人欺。上下五千年文明的华夏礼仪之邦发展趋势竟然是死者都要被逼选择海葬,因为他们已经死无葬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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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8:15:02 | 只看该作者
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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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0:18:30 | 只看该作者
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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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0:40:15 | 只看该作者
以后死了骨灰就撒到交易所门口就好了{: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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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2:10:19 | 只看该作者
以后死了骨灰就撒到交易所门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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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2:13:01 | 只看该作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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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0:37:29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是这样,按现行规定,所有现在在世的人将来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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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6:52:40 | 只看该作者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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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11:3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可是冒着被删帖的危险给您回复的,您一定要帮我求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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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6:56:39 | 只看该作者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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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7:3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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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7:34: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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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7:34: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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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7:34: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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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7:34: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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